广东省各级法院立案庭现场立案或网络立案要求(201810更新)
时间:2018/10/10 14:07:13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0次
因广东省各级法院近一年大力推行网络立案,为避免办案律师、当事人空跑增加成本、便于各地律师界同行安排出差、提高立案效率,节省来往时间,经向各地有最新立案经验的律师核实,发布广东省市、区、各级法院立案庭对现场立案、网络立案要求的相关信息做如下更新:
1、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
2、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都行
3、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都行
4、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
5、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:网上预登记
6、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
7、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8、广州从化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9、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:单位为原告+个人为原告且立两件以上必须先网上立案
10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
11、清远清城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12、清远清新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13、江门蓬江区人民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
14、江门鹤山区人民法院:必须网上立案,且不支持邮寄
15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
16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
17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
18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+网上立案
19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:网上立案+现场立案(当事人过来)
20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(不支持网上立案)
21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22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23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:现场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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